从我国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艺术素养、提升专业能力为目标,国家艺术基金设计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引导、鼓励、支持艺术单位和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繁荣艺术创作,推动艺术事业创新发展。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共立项资助艺术人才培养项目239项,资助资金约2.25亿元。“十三五”期间,国家艺术基金致力于通过资助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营造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传承精湛艺术技能、提升艺术视野、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发挥积极作用。

  一、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资助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的艺术人才培养。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资助项目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通过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方式,直接传授艺术经验和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和网络文艺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范围基本覆盖当前艺术活动的主要领域,涉及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市场经营和评价推介各环节。

  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方式和资助周期

  国家艺术基金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教师聘请、学员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资助额度依据艺术门类、国(境)内外、学员数量、授课时长、招生对象等因素综合考量,既要能够保证培养艺术人才的实际需要,又要有效避免铺张浪费,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承担项目的单位或机构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实施周期为一年。由于聘请的主讲教师为艺术实践经验丰厚、艺术视野开阔、艺术技能高超的一线艺术家,同时招收的学员中也有在职人员,考虑这一实际情况,国家艺术基金规定原则上每期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三、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规模和资助重点

  “十三五”期间,国家艺术基金计划资助艺术人才培养项目750项,每年150项左右,重点资助戏曲表演人才培养、民族歌剧创作人才培养、经典保留剧目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民族地区和特色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杂技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人才、动漫创作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网络文艺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群众文艺人才培养项目;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与境外艺术单位、机构合作开展的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国家艺术基金将资助一批人民喜闻乐见、久演不衰的经典保留剧目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举办经典保留剧目青年演员汇演,集中展示项目成果。

  与“十二五”时期相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在“十三五”时期增加了三个类型。一是对艺术科技人才的培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艺术创作活动的手段更加丰富,运用科技手段强化艺术效果的方式日趋普遍,为鼓励科技在艺术呈现上的运用,国家艺术基金将艺术科技、动漫创作等人才培养项目列入了资助范围。二是对网络文艺人才的培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关于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的精神,积极推动对网络文艺创作人才的培养。三是对群众文艺人才的培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性文艺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群众文艺人才培养,将使创演的鲜活风格、淳朴气息与主流价值、国家情怀实现从形式到内容的有机统一。

  (以上内容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