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意义

  为弥补基础薄弱、行业覆盖不全面等统计短板提供机遇

  近些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占GDP比重稳步提升。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0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高出GDP增速6.3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中的新亮点;其占GDP的比重为4.14%,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新高,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文化产业增长迅猛的同时,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互联网+文化”优势明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蓬勃发展。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2015年实现增加值2858亿元,比2013年增加1055亿元,年均增速为25.9%;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2015年实现增加值4953亿元,比2013年增加1237亿元,年均增速为15.4%。

  相对于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统计却是短板。“统计工作中还存在着基础薄弱、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行业范围覆盖不全面等问题。新分类标准的实施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好时机。”殷国俊介绍,各部门和各地区统计机构应针对文化领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地方特色文化等开展统计调查或课题研究,以更好满足本领域、本地区促进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