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文通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了《巴中市城乡污水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各位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职工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十个坚持”。要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六大突破”和强化“六个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要将建设“四讲四有”人大机关作为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努力探求、依法履职、扎实工作。

  会议还讨论形成了《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试行)》,分组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其它相关文稿,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袁太政、向前、何春、王熏陶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邱成平、张尚华,市政协副主席吴显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