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中市发改委获悉,从7月1日起,巴中市与全国、全省同步,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其中,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在知识产权方面,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

  此外,按照新标准,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徽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