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坚决彻底打好清理整治攻坚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规范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监督管理。

  日前,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成立联合领导小组,作为本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决定自即日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设施农业项目用地集中清理,清理范围为: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流转农村土地开展违法违规非农建设,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借农业生产之名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行为,涉及损害群众利益和危害社会稳定行为。

  在具体工作中将通过对重点地区采取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重点线索进行抽查核实、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督促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认真排查,高标准落实整改。总结清理整治专项成果,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促进设施农业规范管理。(宛青 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