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南江县坚持把落实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作为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着力于权怎样确?确权后怎样管?探索出一条管好、用好、巩固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路子。

  政府主导搭建平台。一是主导目标定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南江县深化水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改革对标“三有五落实”,即有产权证书、有运行制度、有工程档案,落实产权所有者、落实管理者、落实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落实监管责任。二是主导产权交易。组建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建设48个乡(镇)产权交易服务站和12个中心村产权交易代办点。制定了《南江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南江县农业水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提出了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监督管理“六统一”规范要求。三是主导抵押融资。县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设立农业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组建县水务投融资公司和信合农村产权评估公司,建立了评估专家库,为产权抵押提供担保。以村为单位组建了管水用水协会,做实调查摸底、要件准备、等级核实等基础性工作。

  采取“村(社)调查核实、乡(镇)公示监督、水务部门审核登记、县政府依法审批发放产权证书”的一站式服务方式,解决好“怎样确权”问题。县政府出台了《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托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流转交易,并同步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共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9449本,占改革总任务的100%,已对1860处工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流转交易,盘活了水利资产。

  针对“确权后怎样管”,县政府出台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管护运行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村(组)管水用水协会通过收取水费管护渠道;村镇供水工程按企业模式进行经营管理;统筹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用于村集体所有的山坪塘、提灌站管护;蓄水池工程由所有者管理。此外,乡(镇)建立管理考核机制,在县政府建立的滚动奖励基金中对考核优秀的管护单位进行奖励,对管护考核不合格的管护单位适度削减其管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