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江县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风险,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主动应对,提早安排,探索创新出“一个目标、两大责任、三个步骤、四项机制、五支力量”的“12345”工作法,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安全可控。截止11月底,全县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75亿元,逾期金额77.04万元,逾期率0.28%。

  明确一个目标,营造防范处置氛围。充分利用“院坝会”“农民夜校”等平台集中宣讲政策法律法规,通过文艺演出、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加强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努力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金融诚信环境;印制《致扶贫小额信贷户的一封信》、《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宣传折页、《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催收操作手册》等宣传资料,通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让贷款户知晓当前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和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危害性;同时在享受村集体经济分配中,将“老赖”行为作为享受政策的限制条件,激发贷款户还贷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有借必还、再借不难的良好风尚,确保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之内。

  抓牢两大责任,构建防范处置体系。扶贫小额信贷到期清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为统筹各单位力量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到期清收工作,出台《通江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划分各单位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乡镇、承贷银行履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双主体”责任,组织村风控小组具体抓,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配合,精准到户处置;财政、扶贫、金融办、人行等单位履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监管责任,优化贴息和代偿流程,积极主动协助司法部门为举家外出的借款人办理远程公证以及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并加大对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报道力度。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落实三个步骤,规范防范处置程序。抓住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前、到期时、逾期后三大关键时间点,打好贷款处置“时间仗”。注重提前提醒,到期前90日、60日、40日、30日,通过电话、短信、书面通知、上门提醒等方式,向借款人提示贷款即将到期,做好还款准备。狠抓到期收回,贷款到期时,承贷银行、乡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入户督促现金偿还贷款的借款人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帮助符合续贷展期条件的借款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强化逾期追缴,对未偿还贷款,且不符合展期续贷条件的借款人,加强教育引导,联合催收,限期偿还贷款;经催收未果的,进行公开曝光,纳入失信黑名单,由承贷银行申请冻结其金融账户;对拒不还贷、恶意逃废债务的由承贷银行依法起诉,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四项机制,创新防范处置方法。强化部门、乡镇、承贷银行、村社的协同作用,加强工作激励考核,构建防范处置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的长效机制。建立预警机制,风险处置有对策。承贷银行具体入户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户进行全面摸排,定期专题召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专题会议,研判贫困户贷款还款能力测评,将贷款户分为“无风险户、低风险户、高风险户”三个类型,建立台账清单,实行“一户一策”,有针对性地分类采取具体措施进行防范。建立联动机制,风险化解有配合。县委书记、县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工作,并成立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情况,乡镇与承贷银行基层网点每天会商,研究风险化解措施,开展贷款处置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清收贷款有动力。出台《通江县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经费测算口径》,按承贷银行现金收回的扶贫小额信贷本金的1%,每季度向乡镇兑现清收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各乡镇在组织清收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必要的开支,为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建立问责机制,工作进展有考核。实行动态监测,坚持“一日一汇总,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安排”,对一次被通报的乡镇主要领导,采用《提示函》温馨提醒;连续两次被通报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次被通报的,由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并作为脱贫攻坚成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下沉五支力量,形成防范处置合力。统筹县级、乡镇、承贷银行、村社、法律五支力量,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县上成立督导专班,从财政、扶贫、金融、人行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支督导队,分片包干,蹲点督导,解决问题。乡镇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专门干,确保防范处置工作始终不松劲。承贷银行实行业务经理包片包村包人负责制,充分发挥好银行机构的专业优势,压实银行基层网点风险防范处置行业责任。村级组建联合清收工作队,充分利用“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工作优势,打好“宣传牌”和“感情牌”,实地了解借款人经济情况,帮助制定还款计划,确保风险处置工作有“力度”又有“温度”。相关部门组建服务工作队,公检法司部门积极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金融机构专门确定2人受理信用救助申请,林业、农业等部门主动为贫困户指导产业发展,啃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中的“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