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南江县城乡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但在助力发展上仍有空间。因机构改革需要,近日,该局修订起草《南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按程序审核后即日印发执行。《工作章程》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规划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切实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统筹协调“弹钢琴”。规委会设全体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规委会全体委员由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和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委员由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园林、环境、景观、社会、文化旅游、交通、水利、消防、经济和法律及相关专业方面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由规委会办公室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共同对城市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房地产建设项目等进行把关审核。

  依法合规“论发展”。规委会职责,审议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制度、标准;审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城乡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战略规划和研究;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县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规划设计方案;审议县城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重要地段、节点、景观廊道、临干道、临河、公园及广场等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等方面规划类大事;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共同讨论发展规划。

  攥成体系“强服务”。规委会当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火车头”,组建的含规划、建筑、景观设计、环境科学等在内的委员专家组,也吸纳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参与到城市规划建设决策中,将努力做到规划的前瞻性,协调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地上与地下、经济与生态等各种关系,旨在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县域国土空间发展蓝图,实现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自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合并以来,已召开例会16次,累计审议了城乡规划编制方案、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项目、房地产建设等150余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评审议题通过集体决议。

  据悉,今年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整体谋划南江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国土空间这一稀缺资源在多种可能使用之间进行配置,旨在指导后期发展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空间管制来实现发展战略,从而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李宛青 马致远)

  稿件来源:巴中市对外宣传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