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邹先生与夏某某(男,28岁,平昌县人)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于2019年2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邹先生将其名下某小区的精装房出租给夏某某,租期为一年,租赁期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租金半年一付,合同签订后,邹先生将房屋交付给夏某某居住。

  今年8月上旬,邹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夏某某,告知其缴纳下半年的房屋租金,但此时的夏某某手机一直关机。于是邹先生来到自家房屋,敲门但一直无人回应。于是,邹先生使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而此时,屋内的景象让邹某某看傻了眼:只见屋内茶几、空调等所有能搬走的家具、家电大部分都被搬走,屋内一片狼藉,这哪里像是自己的房子。

  好半天邹先生才缓过神来,后立即到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到现场开展侦查,通过走访周围邻居,民警发现夏某某在房屋居住期间,先后两次将二手物品收购人员带至该房屋内,将屋内的空调,电视等变卖。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夏某某进行追查,并在巴城某网吧将夏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张某某对二手物品收购人员谎称其租房是自己所有,分两次变卖属于房东的家具家电,其变卖的的家电共获利1100余元,并将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已被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