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宜宾市教育部门获悉,日前,宜宾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施行《宜宾市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今秋起,将对家庭贫困的学前儿童进行资助,覆盖全市幼儿园学生总数的10%。
要获得该项资助需满足两个条件: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需是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或残疾儿童。此次学前教育资助金的资助面可达到全市幼儿园在校生总数的10%,政策将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困难儿童在向学校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后,每人每月将获得由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100元的教育资助金,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减免的保教费由政府对幼儿园给予补贴。据了解,宜宾市是四川省首个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资助的市区。( 陈旭周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