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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城乡居民注意!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

2019年12月03日 11:17 四川在线 

  12月2日,记者从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于11月29日印发的《达州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达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治疗可进行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梁峰介绍,《意见》的出台将为全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减轻门诊用药费用压力。

  据了解,凡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达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到参保地的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在职临床医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认定医师根据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符合标准的填写《达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认定表》,经认定机构医保办(科)初审后录入医保信息系统,患者次月便可享受“两病”待遇。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适用药品范围为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药物。

  据悉,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00元、糖尿病为3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若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门诊用药可执行三个月长处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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