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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医保资金9万元 达州通川区仁爱医院院长获刑3年

2020年03月24日 14:49 封面新闻 

  日前,因采取虚开伪造等手段,达州市通川区仁爱医院骗取医保基金9万多元,该院院长和医保办主任双双获刑。

  案发后,被骗取的全部医保基金被追回,医院被按照违规金额的5倍罚款45.15万元、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卫健部门吊销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处罚款34.2万元。

  近日,此案由渠县人民检察院向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诉称,2016年10月9日,张某、伍某和他人合伙成立达州市通川区仁爱医院,先后与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等相关医保部门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张某任院长,伍某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并负责医保报账工作。

  2017年底以来,张某授意该院医生采取住院病人虚开、多开小针刀手术治疗次数,伪造病人签名或要求病人签名等手段,将虚假的54人小针刀治疗费用计入病人住院费用之中进行报销,共骗取医保资金93594.48元。案发后,通川区仁爱医院退回虚报医疗资金、缴纳罚款共计883771.38元。

  法院审理认为,达州市通川区仁爱医院院长张某、医院医保办主任伍某,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伍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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