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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花园案宣判 洪磊及成都一软件公司均遭重罚

http://sc.sina.com.cn   2009年08月21日08:43  新浪四川

  8月20日下午,微软(中国)公司透露,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日上午对番茄花园案做出了一审判决。除了番茄花园修改版Windows XP作者、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外,其他涉案人员及公司也得到相应处罚。

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
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作者洪磊
番茄花园logo
番茄花园logo

  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罚如下:

  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

  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据悉,这是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案例,番茄花园被微软称之为“中国最大软件网络盗版集团”。该网站此前在国内具有相当知名度,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商业软件联盟代表其成员公司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

  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四名人员今日分别被判处不同期限的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在业界名气最大的洪磊被判处3年半徒刑,并罚款100万元。目前尚未得知四人是否会进行上诉。

  在主动向媒体透露番茄花园案宣判结果的同时,微软公司表示,这一决判对Windows 7盗版者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对网络盗版会产生“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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