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密切。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中国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

  一、车险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车险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决定,监管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整治市场秩序力度,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二是健全机制,优化结构。加大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优化条款责任,理顺价格成本结构,科学厘定基准费率,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促进各险种各车型各区域车险价格与风险更加匹配。

  三是提升保障,改进服务。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四是简政放权,协调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放开前端产品和服务准入,提升微观主体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活力。把有利于消费者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大起大落,促进市场稳定。

  (二)车险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

  车险综合改革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二、车险综合改革的时间

  四川车险综合改革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三、车险综合改革后的变化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高

  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二)商业车险保障更全面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三)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四)丰富商车险产品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五)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

  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 ,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从四川数据测算情况来看:改革后,保费水平整体下降;新车保费大幅下降;由于改革前四川自主系数已处于全国最低水平(0.4225),改革后旧车保费因为车型和使用类型不同变化幅度有差异,部分高风险车型保费有小幅上涨。

  (六)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七)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四、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

  (一)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

  四川目前已实现车险缴费实名认证,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

  经前期与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文推进,四川目前已在全省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制度,各财险公司应当以电子保单实施为契机,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

  (三)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支持行业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