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检测造假,一公司被罚30万元

  相同地点、相同项目、不同时期,时隔8个月的两份检测报告中,8个相同检测点位对应的多个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完全一致,合理吗?这是一起典型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例。

  如何守住监测数据这一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四川已出台《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在昨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其进行解读。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全省针对三大类监测活动,正式启动2019年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多种检查方式,覆盖约200家监测机构、40家重点排污单位、60个自动监测站点。

  案例1

  尾气超标2.2倍的问题车

  三天前年检却判定为合格

  2017年12月21日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成都市联合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车尾气抽测结果超过标准限值2.2倍,该车3天前刚在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年检,且检验结果为尾气合格。

  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立即通过监管信息平台调取涉事车辆年检报告、视频等数据,发现恒立公司在对该车等20余辆车进行排放检验时确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2018年1月11日,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局对恒立公司进行立案调查。1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下达《关于暂停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的通知》,责令停业整改。随后的4月9日,对恒立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060元,并处30万元罚款,处罚情况抄送原省质监局。

  案例2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一公司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

  去年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在审查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件)时,发现其支撑材料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该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复印件(简称:2088号报告),和会审时提供的报告原件(简称:2016号报告)为相同地点、相同项目、不同时期开展检测的结果,该两份检测报告8个相同检测点位对应的多个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完全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经调查,中晟公司员工在2016号报告数据基础上,伪造了2088号检测报告,是2088号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

  “中晟公司在检测服务中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已全省通报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况,并要求全省环保系统在2018年7月6日-2019年7月5日期间禁止中晟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的项目。

  四川将建检验检测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

  为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氛围,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专项检查从5月开始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主要针对三大类监测活动,覆盖全省约200家监测机构、40家重点排污单位、60个自动监测站点。”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四川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并建立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监管优势,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形成合力,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除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机构实施处理外,还将建立完善检验检测领域失信惩戒机制及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按照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对检验检测领域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消费、投资、经商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