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品。未经检疫审批非法携带进境的植物种子(苗)、繁殖材料,其来源、品种和卫生状况不明,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较高,甚至有可能成为外来物种威胁本地物种,对国内生态环境安全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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