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无情

  手握拆迁款仍拒付抚养费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简阳市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由陈某于2019年2月支付其子陈某某2014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抚养费3.35万元;从2018年9月起,由陈某每月5日前支付陈某某当月抚养费6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该民事调解书送达生效后,陈某逾期未履行。2019年3月,陈某领取了36万余元拆迁费,仍不履行抚养费。2019年4月,陈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简阳市法院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陈某既不报告财产情况也不履行支付义务。法院于2019年7月对陈某司法拘留15日,其仍不履行。2019年8月,简阳市公安局对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立案侦查。2019年10月,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将到期应支付陈某某的抚养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号。

  简阳市法院认为,陈某明知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在执行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陈某对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案系抚养费案件,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序良俗,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最

  恶意

  恶意转移名下32间铺面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王某在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起诉赵某、杨某等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共计400万元。同月,金牛区法院保全查封了赵某所有的位于泸定县的20间铺面。2016年5月,金牛区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杨某向王某归还借款本金、利息373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8月,金牛区法院受理了该执行案件,并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

  2017年8月,赵某与杨某结婚,并于同月办理了被保全查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原登记于其名下的18间铺面以赠与方式登记至女儿名下。同年9月,赵某将杨某添加为其名下32间铺面(包含被保全查封的20间铺面)的共有人。2017年11月,赵某与杨某离婚,二人持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将包括执行标的在内的32间铺面全部登记至杨某名下。2018年1月至2月期间,杨某又将作为执行标的的20间铺面以买卖方式转移给第三人。王某认为,赵某作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拒不履行,还将法院查封的财产擅自处分并过户至他人名下。2019年1月2日,王某以赵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金牛区法院提起控诉。1月25日,金牛区法院决定对赵某进行逮捕。

  金牛区法院认为,赵某在明知应当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有能力履行而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中,赵某在被强制执行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其行为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已经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权提起刑事自诉,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