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成都一男子返蓉时隐瞒境外旅居史,未第一时间主动向航空公司、机场、社区等申报。鉴于其能够主动认错悔改,未造成现实社会危害,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截图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截图

  通报称,3月18日,郑某(男,32岁)从境外入境,乘坐国内航班抵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其间未如实填报境外旅居史。下机后,郑某乘坐出租车直接返回其租住房中,后于3月20日自行驾车外出,21日返回。3月22日,郑某经他人提醒,到社区申报并办理健康证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当即责令郑某居家隔离,后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调查认为,郑某返蓉时隐瞒境外旅居史,未第一时间主动向航空公司、机场、社区等申报,违反了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之相关规定,鉴于其能够主动认错悔改,未造成现实社会危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当前中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转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境外抵蓉人员及国内重点地区抵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抵蓉后第一时间主动申报,对于拒不服从紧急状态情况下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故意隐瞒以及虚报谎报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