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出新政策了,领满期限的还能延续领取、超龄人员也能申报!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明确将失业保险保障的范围扩大到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大龄参保失业人员等群体。

  那么,就成都而言,扩大范围后,具体哪些人可以领取?能领多少钱、领多久?成都市就业局对此进行了明确。

  哪些人可以续领失业保险金?

  首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失业人员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领金期限、身份证信息、法定退休年龄自动筛选出领金期满的当月至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2个月,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对经认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失业人员,从次月开始续发失业保险金。

  续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最长不超过11个月)。

  超龄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这种情形的失业人员要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申领条件:

  一是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