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了)写字楼前有车辆乱停乱放,物业有权进行罚款吗?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投诉称,他因急事把电瓶车停在写字楼办公区的禁停区,“我是提前告知了保安的,但等我取车的时候,对方还是把我车锁了,并罚了我50块钱。”网友提出质疑,“物业公司私自锁他人财物,并索要钱财的行为是否合法?”

  网友称,他在高新区益州大道英祥财富领域的1号写字楼内上班,自贡英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1号楼前的公共用地。

  网友在贴文上讲述了事情的经过:7月7日上午10点左右,他因急事将电瓶车放在写字楼1号楼路边花坛处。”我当时通知了保安,大概停一个小时左右,保安既没阻止也没告知此处不许停车,现场也没任何禁停标识。“网友说,等于11点半左右,他下楼取车发现车已经被锁了。他找到保安请求解锁,保安却直接索要开锁费50元,这是对他乱停乱放的处罚。

  网友说,当时他就和保安吵了起来,但对方态度强势,坚持要罚款,并表示这是公司规定。为了不影响其他人,他最终还是交了罚款。

  事后,保安还以公司名义向他开具了发票,但钱却是转入保安的私人微信号的。

  官方回复:责成物业公司核实情况

  7月20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已责成物业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至于网友反映的英祥财富领域小区物业保安服务态度的问题,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也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律师说法:物业无权对乱停车辆进行处罚

  对于物业保安的行为,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逢逢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无权对乱停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陈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对所管辖区域的基础建设和安全秩序负责。如果所辖区域出现市民乱停车、轧坏草坪、绿化等违反治安或环保等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制止这些行为,如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由有关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如果一定区域内可以停放车辆,物业可以与需要停放车辆的市民进行协商收取一定的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