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汪璐 本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1997年,杨玲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07年6月,她入职龙泉驿区一家国有企业龙腾公司。公司领导知道她有犯罪前科,考虑其年纪较大,就把公司里最不易“出事”的岗位安排给她。没想到,就是这个最不易“出事”的岗位,却让她干出了“大事”。

  2019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李某准备对当年街道办分配给自己的安置房进行装修时发现,自己的房屋竟然有人居住,而且居住者还拿出房产证证明自己是这套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明明当年这套房屋是分给自己的,现在怎么成了别人的呢?李某立即赶往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了解情况。李某这一了解情况,竟然牵出了一个惊天大案。

  篡改报表 隐匿10套安置房

  2002年,龙腾公司承建龙泉驿区清新小区安置房,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在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后,将剩余的26套安置房交给龙腾公司保管。2011年,杨玲接手26套未分配安置房的管理工作,保管小区的大房产证和办理小区分户手续。2012年,龙腾公司成立龙耀公司代管资产,杨玲也随着调入龙耀公司,继续负责26套未分配安置房的管理工作,并且协助龙泉驿区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安置房产权过户手续。

  公司管理人员的频繁变更,给杨玲提供了可乘之机。她趁直管领导被调走,无人熟悉自己手头业务,擅自更改每月上报的数据报表,悄悄将“26套”未分配安置房更改为“16套”,自己隐匿下10套安置房。杨玲修改数据3年后都无人察觉,这让杨玲喜出望外,于是她向社区居民宣传公司有安置房可对外销售。

  在小区转悠时,杨玲注意到清新小区有一套安置房长期闲置,房屋所有人李某一直没有过户。杨玲把这套房记在了心里。

  伪造材料 偷卖安置房获利

  转眼到了2014年,有买家找到杨玲求购安置房,但也心存疑虑,毕竟安置房只能分配,不能买卖。为打消买家的顾虑,杨玲便以国有公司的名义向买家承诺:“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这一招很见效,购买者打消疑虑,把购房定金交给杨玲,并叮嘱其一定要把房产证办下来。

  办假证很容易被买家发现,办真证则需要提供真实的缴税票据。杨玲找了多个地下办证的贩子,得到的反馈均是:要想办理相似度极高的税票,需要20万元现金。为将以后买卖时办证的成本降下来,杨玲决定将这10套安置房的税票都办下来。这意味着成本变大,收益减少。思来想去,杨玲决定把李某的那套闲置安置房一起给卖了。

  2014年6月,杨玲拿着以假乱真的税票,利用保管小区大房产证和熟悉办理产权业务流程的便利,一并伪造了安置房的相关手续,并将材料交至房管局。房管局审核后向杨玲发放了11套房屋的产权证。随后,杨玲将其中9套卖出,2套出租,获利2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