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8月6日电 近期,关于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一些不实消息在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流传。

  6日,成都市人社局就相关谣言进行了澄清。

  一、谣言中所述的“失业救济金”“疫情补助”名称不正确。

  真相

  正确的名称应为“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一项阶段性举措。失业补助金截止申领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谣言中所述的申领对象和条件不正确。

  真相

  按照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方可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

  ●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特别提示:

  领取成都市失业补助金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曾经参加过失业保险,且失业保险的最后参保地必须是成都市。请各位参保人员仔细对照以上申领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三、谣言中所述的办理地点不正确。

  真相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方式:

  ● 网上申报(推荐)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意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一:失业人员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成都就业 助你前行]→业务经办栏下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申报。提交成功后,后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短信告知审核结果。自审核通过后,次月月底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方式二:失业人员访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申报。

  ● 临柜申报

  (1)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成都市就业社保大厦一楼失保窗口)申领失业补助金。

  (2)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

  特别提示:

  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群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风险,强烈推荐各位申领人员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成都市人社局官网等线上途径申领失业补助金。

  四、谣言中所述的补助期限和标准不正确。

  真相

  失业补助金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最长发放期限不超过6个月,图表为发放标准:

  成都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群众,成都人社政策资讯,应以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社局、成都市就业局、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相信渠道不明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