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居民可核实工地施工时间和内容 若不匹配可持证举报

  记者采访了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他表示,针对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中国法律有相关规定,比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除此之外,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朱律师说,对于本案中的施工方,虽然已经取得夜间作业的许可证明,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仍然受其影响,可以选择首先拨打环境12369进行投诉,询问当地环保部门其夜间施工许可证上许可施工的时间段以及许可施工的工作内容是否为必须连续作业的工作内容。

  如果与其实际的施工时间与内容不匹配,或未依法向周边居民公告其施工内容及夜间施工的时间段,受影响的居民可向环保部门如实披露上述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请求环保部门依法予以整治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