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9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支队获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局将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道路范围内新增电子警察设备,于2020年9月18日正式开通运行。
具体点位如下: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万安街办万东北二路与东林寺北巷交叉路口、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启元二街与万福寺路交叉路口、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益州大道南二段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路口、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科学城北路东段与菁蓉北二街交叉路口、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科学城北路东段与菁蓉北三街交叉路口。
交警提醒,在以上路口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等违法行为实施证据抓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令对违法车辆实施记分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