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10月16日,成都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发布,暨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都江堰市举行。

  据悉,近年成都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26件77人,批捕19件53人,起诉71件178人,判决60件115人。本次发布15个典型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过程中,办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四川省人大代表邓永东在参观结束后表示,“基地和典型案例很具教育警示意义,今天拍摄了很多照片,准备带回去给大家宣传一下,一起保护好我们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成都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

  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诉廖某某等六人污染环境案;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诉施某某等人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大邑县人民检察院诉任某忠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颜某某、吝某某妨害动植物检疫、检验案;

  郫都区人民检察院诉刘某等人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李某良、王某元等人非法出售、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汪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金牛区人民检察院诉邓某某、陶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宋某志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金堂县人民检察院诉邓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某镇人民政府环境监管不力存有漏洞检察建议案;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某镇人民政府未用土地监管存有漏洞、服务外包合同内容笼统检察建议案;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某小区生活用水安全隐患整改检察建议案;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生活垃圾治理职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