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调查中得知,该名驾驶员于17日早上7时左右驾车从青白江工地拉货去往成都方向,行驶至成绵高速成都收费站时发现当日限行,于是刘某将自己购买的贴片9粘贴于号牌上,将车牌号川A****4换成了川A****9,然后继续使用变造的号牌上路行驶。

  刘某说道原本自己是抱有侥幸心理伪造号牌来躲避电子眼的抓拍,没想到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驾驶员刘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刘某将面临处2000元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