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承租

  接到甲方单方面解约通知

  并告知若不撤场将采取停电等措施

  位于一楼的老友记奢侈品店,与黄女士公司遭遇类似。该店的公司法人代表梁先生表示,公司与洋展购签订合同,自己一直按时每月支付费用,从未拖欠。从今年3月,他就接到洋展购的单方面解约通知,表示因“业务调整,需收回承租店铺”。6月18日、24日,再次接到洋展购单方面解约通知,表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和赔偿下年应交租金总额50%作为违约金。若不撤场,将采取停电、强制停业等措施。

老友记收到的通知老友记收到的通知

  但梁先生认为,自己一直按时足额缴纳相应费用,并无违约情况,洋展购单方面解约却只退赔年租金50%,与自己的损失相差甚远。

  因此,收到洋展购和业主方催促撤场的通知,梁先生所在公司都回函表示,自己并无违约,也无合同法定约定的解约情形,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被停电后,老友记自行发电营业被停电后,老友记自行发电营业

  梁先生表示,10月15日,在解约通知要求撤场的最后一天,店铺被断电,“商铺租金我们一直都有缴纳,15日还在合同期内,就被停电了。”梁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