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成都市公安局特别提醒广大民众提高守法意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违规者将依法予以严处。

  (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飞艇、滑翔伞、航空模型、孔明灯、载人气球(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航空器的飞行活动(空军飞行管制部门咨询电话:02885399067;民航空中管制部门咨询电话:02885702366,02885702365);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市民可以拨打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照2016年9月1日由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警航办联合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和简阳市公安局,在辖区内发布了《关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禁飞公告》,进入社区开展广泛宣传,并向广大市民发送了手机短信温馨提示。接下来,成都市公安局将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加强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宣传和巡查力度,确保新机场的安全运行。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