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报道成都高升桥一小区顶楼阳光房涉嫌违建的新闻,经报道后,所在街道向顶楼住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玻璃房。11月19日,该阳光房被依法现场拆除,但后续的维修问题仍然是楼顶住户和楼下住户争议的焦点。拆除阳光房后,该楼如果继续渗水怎么办?住户家里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封面新闻记者继续跟踪报道。
回顾
房屋漏水墙体发泡 街道下发整改通知书
11月6日,成都高升桥北街一小区内,74岁的田婆婆看着自家居民楼外墙上的一道道水印,眉头紧锁,“不光是小区外墙,连我们家中的墙面也渗水长霉,出现鼓包了。”她说,五层楼的邻居都在反映遭遇相同的困扰,且越往上情况更严重。
楼下邻居怀疑是顶楼搭建阳光房才导致的渗水,对此,顶楼住户易女士在6日下午告诉记者,不光是楼下的邻居反映渗水,他们家也出现过此类情况,“阳光房是今年3月左右搭建的。”她说,在搭建时做了防水处理,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渗水,“我们也希望找到原因,但到底是不是跟阳光房有关,希望有关机构进行鉴定,我们也会积极配合。”
6日下午,为了协商解决富都苑这栋居民楼的渗水问题,浆洗街街道广福桥社区将涉及楼层的部分住户和顶楼住户召集在一起进行协商。该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说,在接到居民反映渗水问题后,他们多次前往查看,可以确定的是顶楼住户搭建的阳光房确系违建。在上报后,将依法进行整改拆除。
进展
顶楼拆除玻璃房 否认造成房屋损坏
11月19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再次来到富都苑小区,田女士表示昨天已经接到通知今天城管会到顶楼,拆除6楼住户的玻璃房,但拆除现场田女士被告知不准进入。封面新闻记者经6楼住户于先生允许后,从其家里到楼顶发现,几名工人正在进行玻璃房拆除作业,物管、街道等工作人员也在现场。
于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他和爱人商量后决定同意拆除该玻璃房,“如果相关单位认定是违建,我们认,拆除就是了。”于先生一家于2016年入住该小区,入住时,该小区每栋楼顶就有现成的建筑,“都是开发商修建的时候就有”,一位物管工作人员说道。
于先生称,自己搭建玻璃房的本意并非扩大建筑面积,而是想起到遮雨防水的作用。该小区已修建多年,“搭个玻璃房可以防止积水和渗漏。”
今年初,他们着手搭建玻璃房,搭好后正值今夏雨水较多,所以他认为小区外墙渗漏和年久失修和雨季都有关系,“这个房子修起来几十年了,有渗水的问题不一定是我这个玻璃房造成的啊。”
但爆料的田女士和楼下住户不认可于先生的说法,他们表示,自己入住小区多年从未有过这个现象。田女士称,今年她的家里频繁出现渗水、墙体发泡的现象,就连小区外墙也有明显渗水痕迹,“你看,我屋头的东西搬了又搬,都发毛了(生霉)。”田女士向记者展示客厅和卧室的墙面,有明显发泡和深色水渍。
她和楼下多位住户认为,于先生家搭建玻璃房破坏了管道和墙体,导致房屋结构受损。“他们玻璃房那个钢柱就打在外墙体上,你说破不破坏墙面嘛。”两次经封面新闻报道后,街道向于先生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玻璃房。
争议
谁来修谁来补?鉴定成难题
19日上午,工人开始进行拆除工作,田女士了解到后表示,拆除是应该的,但后续工作她仍然比较重视。“这个拆了,那要给我们还原以前的房子嘛。”她表示,墙体损坏、管道、住户家中渗水的复原,源于于先生修建玻璃房造成,应由他负责修复。
对于田女士和其他住户的诉求,于先生则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拆除玻璃房,其他损失并不是自己造成的。“首先,这个房子本来就修那么多年了,墙体老化也是正常现象,其次,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我玻璃房造成的。”
于先生称,他问过专业人士,墙体渗水的原因并不一定是他自己搭建玻璃房造成的,所以自己是否是直接责任人需要找权威机构鉴定,但该鉴定费用较高,也成了此次事件的焦点。“据了解,只有找房屋鉴定机构来鉴定,出具鉴定书,才有法律效应,但费用要几十万。”他表示,如果真的有权威机构出具鉴定,他愿意承担所有损失。
截止封面发稿,该玻璃房仍在拆除中,田女士也和住户表示将继续向社区申请,督促于先生家修复房屋损失,该事件仍在协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