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田女士和其他住户的诉求,于先生则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拆除玻璃房,其他损失并不是自己造成的。“首先,这个房子本来就修那么多年了,墙体老化也是正常现象,其次,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我玻璃房造成的。”

  11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19日当天顶楼的玻璃房只拆除了部分,并未完全拆除。田女士和住户质疑,明明是违章建筑,为何又拖延拆除呢?记者和田女士等人来到武侯区综合执法队了解情况。

  拆除时间为何延迟?

  执法队:人性化考虑 并未违背强拆法规

  一位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拆除工作暂时停止,但是是因为顶楼住户家里的财物还未妥善安置,处于人性化处理,给住户腾开地方的时间,并非执法不力。

  工作人员称,“顶楼住户一直比较配合拆除,但确实19日拆除两处阳光板后发现,中间有一块在拆除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家电等需要搬动。“最近几天可能会有雨水,他们如果拆了的话,东西会淋雨,也有一定财产损失,出于对他们的理解,也给他们再预留了一些时间。”对于该说法,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微信向顶楼住户易女士求证后,得知他们确实需要处理下该区域的财物。“我们肯定是配合执法队工作的,现在大部分都拆了,我也不差这一块。”

  执法队向封面新闻记者出示一份通知书显示,按照相关规定,执法队责令顶楼住户于11月18日前自行拆除,预期未拆除的,执法队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但同时,住户如果不认可该决定书,可以于60天内向武侯区政府或成都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再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他们如果不认可,还有这个期限做出申请,所以现在并没有到强拆的期限。”

  对于田女士和住户要求立即拆除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也很理解他们急于拆除违建的心情,但希望邻里间彼此理解,给顶楼住户缓冲的时间。截至11月20日下午,田女士和住户表示接受再暂缓2周拆除该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