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1月11日从成都市交警二分局获悉,2020年12月21日23时0分许,康某某驾驶川A88H**小客车,在金牛区凤凰西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挡获。现场对康某某作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随后,民警按程序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检查,经鉴定,康某某血样酒精浓度为189.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康某某曾于2020年8月22日在二环西一段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康某某的驾驶证已于2020年9月被吊销。

  康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1月5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康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康某某说,21日晚和朋友在德阳吃饭,期间他喝了三两白酒。饭后,由其他人驾车返回成都,在洞子口附近换康某某驾驶车辆回五块石的家,行至凤凰西路被交警查获。

  成都交警提示:请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醉驾行为。

  (图片由成都交警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