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李寰

  为正确发挥考试导向功能,推动减负提质,发展素质教育,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义务教育考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提出“七要七禁止”。

  其中包括考试导向要正确,考试内容要对表等,以及禁止考试排名等。据成都市教育局发挥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因此制定了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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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导向要正确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发挥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及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导向作用,通过试题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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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内容要对标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重点考查学科核心素养、关键能力和必备知识,不出偏怪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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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次数要适当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的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提倡一测多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避免重复监测,加重学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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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难度要适宜

  考试难度应基于课程标准,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型考试要符合相应学业质量标准,体现不同考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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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试题要灵活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在强化试题基础性的同时,适度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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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数据要分析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健全考试数据分析反馈机制,用好考试数据,及时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改进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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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评价要科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及教师要强化考试的激励、诊断功能,淡化甄别与选拔功能。破除重分数轻素质,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唯升学率等不科学的考试评价做法,建立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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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违规统一考试

  严禁对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和六年级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市)县级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小学毕业考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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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超前进度考试

  学校举行的入学摸底考试及其他考试不得出现超越教学进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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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超出课标考试

  教研机构、学校命制的试题难度和范围不得超出课程标准,小学考试试题不得命制A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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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考试成绩排名

  严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严禁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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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公布考试成绩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工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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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违规招生考试

  严禁学校自行、委托或默许第三方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入)学挂钩的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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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考核升学率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为什么要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在广泛调研,听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考试清单重点规范哪些考试行为?

  端正考试导向。清单明确提出,发挥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及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导向作用,通过试题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规范考试内容。清单明确提出,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禁止超前进度考试。学校入学摸底考试及其他考试不得出现超越教学进度的内容。考试难度应基于课程标准,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减少死记硬背考题,不出偏怪考题。

  规范考试次数。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明确提出: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此外,市教育局明确提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的次数。提倡一测多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避免重复监测,加重学生负担。

  规范考试评价。清单明确提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学校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等挂钩。破除重分数轻素质,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唯升学率等不科学的考试评价做法,建立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

  规范考试招生。清单明确提出,严禁学校自行、委托或默许第三方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入)学挂钩的招生考试。

  明晰考试责任。清单不仅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在考试管理中的责任,也明确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多方责任,推动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规范考试行为的工作机制。

  清单对考试是怎样界定的?

  本清单所指考试,是指区(市)县、中小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文化类考试,不包括针对课堂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改进优化教学的即时性测评,如课堂(单元)测评等,但教师开展课堂(单元)测评应避免唯分数倾向,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关注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及时分析并科学运用测评结果优化教学。

  怎样推动考试清单落实落地?

  考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重在落实。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细化、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教研机构要加强考试等教育测量专业研究,对中小学考试命题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对学校教师教育测量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研机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