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2021年6月22日18时36分许,在成都高新区科华南路与锦悦东路交叉路口检查点,黄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4***0小型面包车因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分局四大队民警挡下。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黄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

  2021年6月21日18时24分许,在成都高新南区科华南路与锦悦东路交叉路口检查点,陈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1***9小型面包车因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分局四大队民警挡下。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案例四:

  2021年6月23日00时08分许,在成都高新区天润路检查点,肖某某驾驶车牌为川F·0***5小型面包车因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分局五大队民警挡下。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肖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成都交警六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