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天府国际机场到成都主城区,或从成都主城区打出租去天府国际机场,是否需要给出租车返空费?”
6月27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正式投运。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咨询天府国际机场与成都主城区之间打出租车是否需要给出租车返空费。
对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问政四川平台明确回复:东部新区已经融入该市巡游出租汽车11+3融合区域,融合区域内巡游出租车载客前往天府国际机场和从天府国际机场载客前往成都市行政区域均需打表计费。
也就是说,成都市主城区往返天府国际机场,出租车乘客只需按照打表价格付款,不需要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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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融合区域是哪些区域?
四川日报全媒体民情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以前,成都出租车如果跨区域载客运营,只能放空返回,不得在目的地载客,司机也可以和乘客商议收取不超过打表价格50%的费用,这就是“返空费”。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在成都跨区域出行逐渐成为常态。从2019年11月28日起,成都明确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郫都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双流区、温江区、青白江等11个行政区加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11+2”区域内,完全开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市场,上述融合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自由营运,并在全域成都打表计费,出租车跨区域运营返空费也被取消。
今年,为保障天府国际机场投入营运后出租汽车服务和东部新区出租汽车运力发展,东部新区出租汽车投运后直接融入中心城区区域融合范围。融合区域由“11+2”扩大为“11+3”。
因此,打出租车往返位于融合区域和位于成都东部新区的天府国际机场,只能打表计费,不能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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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融合区域以外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融合区域外的出租车可以将乘客送至“11+3”融合区域内,但不能在区域范围内载客。所以,凡是能够在天府国际机场载客的出租车,都必须打表计费,不再单独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