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静 王依妮 记者 刘冰玉)去年4月,省高院、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9家省级管理部门共同制定下发相关意见,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9月8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在一起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并发出首份司法移送函。

  据悉,高新区法院经排查,发现黄某与四川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四川某工程公司涉嫌将其承建的成都地铁九号线中的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有分包资质的自然人黄某。高新区法院立即联系行政主管机关召开联动工作座谈会,并于2020年9月向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发送了违法行为司法移送函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这也是成都市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以来,全市法院发出的首份司法移送函。

  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移送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针对行政处罚中涉及的法律难点问题,多次召开了联席会议进行研讨。今年8月25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前述违法分包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四川某工程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0.8%处以罚款10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