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供图成都交警供图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9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近日成都彭州交警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案。在本案中,涉事车辆驾驶人不仅仅疲劳驾驶,还企图通过用他人的驾驶信息蒙混过关。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涉事车辆驾驶人赵某福被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1年6月11日,彭州市盛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川AW***8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装载危险化学品从四川省攀枝花市出发,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化工包装公司。6月12日凌晨5时许,该车从四川西昌市往成都方向行驶,早上8点19分,该车停靠于成雅高速荥经服务区进行休息,经过13分42秒后,该车再次驶入成雅高速,于中午12时08分到达目的地。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应当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通过公司数据记录显示,该车中途休息时间仅有13分42秒,低于规定休息时长。同时,该车车内安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视频防控系统”车载终端也对驾驶员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了预警,但驾驶人无视预警信息。

  为此,彭州交警大队重管民警通过辖区重管车辆监督管理系统发现该车出现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当民警找到该车驾驶人赵某福时,赵某福坚称自己一直按照相关规定驾驶车辆,没有超时驾驶,没有疲劳驾驶。面对这一情况,办案民警随即对6月12日川AW***8重型危化品运输车辆有关行车轨迹等数据进行调取。

  民警从该车后台数据显示,自6月12日凌晨5时出发,一直到6月12日早上8时19分驶入成雅高速荥经服务区,驾驶车辆的驾驶人为陈某,并非赵某福。当车辆从四川雅安荥经服务区出发时,赵某福才开始驾驶该车。按此数据推论,赵某福确实没有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难道预警系统出现了误报?疲劳驾驶是一场虚惊?

  为彻底弄清楚车辆驾驶员,办案民警找到了该车另一名驾驶员陈某。经调查核实,陈某于几个月前已从盛安物流公司离职,在今年6月12日也没有驾驶过该车,其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信息卡也已遗失。

  面对始终不承认违法事实的驾驶人,办案民警在严格遵守办案规定的同时,强化收集、调取证据的有效、有力、完整。先后对 “彭州盛安物流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川AW***8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押运员进行询问,侧面印证赵某福疲劳驾驶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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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强大、真实、完整的证据、证言面前,驾驶人赵某福的狡辩被彻底戳穿。根据调查核实,赵某福在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时,为逃避系统监管,将陈某遗留在车上的驾驶员信息卡进行数据登录,以陈某的名义在6月12日凌晨5时驾车出发,一直到6月12日早上8时19分停车休息13分42秒。再将自己的驾驶员信息卡进行数据登录,驾车行驶到目的地,以掩盖其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至此,这一起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违法案件因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充分,成功结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福被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下一步,成都交警将持续运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运行数据,加强重点行业运输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此,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小疲劳可能产生大危害,请守法出行,切勿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