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中年男子通过网络认识一女子,一见钟情后迅速开始谈婚论嫁。和女友父母及弟弟见面商讨婚事并陆续花费2万余元后,婚事却没了下文。男子意识被骗报案后才意外发现,“弟弟”竟然是女子前夫,“父母”是其前公公婆婆。近日,彭州市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决周某某、张某冬、张某、周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5000元不等。

  网上认识第4天他见家长商量婚事

  2021年6月,家住彭州市的52岁单身男子吴某通过某网络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女子自称名叫奉美,二人网上相谈甚欢,吴某便热情邀请奉美到彭州玩,奉美却回复他:“如果你有诚意就来找我。”吴某见人心切,两天后便坐上去往成都市龙泉驿区的大巴。

  见面后,奉美掏出了离婚证和身份证给吴某看,表示自己安心想成个家。奉美一番甜言蜜语,吴某也就大方答应给她买新衣服作为初次见面的礼物。奉美也没有客气,先后选购了价格为1799元、1899元和1600元的衣服,在选购第三件衣服时,吴某尴尬地说自己只剩800元了,于是奉美自己掏了800元买下第三件衣服才停止选购。吃过饭后,奉美打了一辆顺风车将吴某送回彭州。后面发生的事,吴某就不知道了:奉美以各种理由将新买的衣服退还给服装店,将礼物变了现。

  回家后,吴某依旧沉浸在和奉美的恩爱幻想中,奉美趁机催促吴某尽快见她父母把婚事定了,并提醒吴某需要提前准备3个4000元的红包给奉美及其父母。于是在网上认识后的第4天,吴某便带足现金再次来到了龙泉驿。知道吴某带来2万元现金后,奉美改了主意,告诉吴某:“你还是给我包个9800元吧,给我兄弟包400元。”吃午饭时,奉美的父母还按照当地习俗询问了吴某的生辰八字,商量了办酒席的具体事宜,一切都看似很正常。但被幸福冲昏了头脑的吴某却没有注意到奉美弟弟的异样,他脸憋得通红,很不自然。

  午饭后,吴某提议去奉美家看看,为避免露馅,奉美则主动说其父母和弟弟要先去吴某位于彭州的家看看,吴某欣然答应,并又给了其弟弟700元油费。

  撺掇前夫一家4人出动多次骗婚

  奉美及其家人离开彭州后,吴某渐渐察觉出奉美的话语前后矛盾,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他赶紧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原来,2017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45岁的周某某一直以诚心婚恋交友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虚构“阮丽”“奉美”等名字,通过不同的网络交友软件,撺掇前夫张某冬及前公公婆婆张某、周某一道构建甜蜜陷阱:以周某某出面“钓鱼”、前夫张某冬及前公公婆婆张某、周某扮演其“家人”骗取被害人信任,从而诈骗钱财,先后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4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周某、张某、张某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中周某某、周某、张某多次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周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周某、张某、张某冬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赃款,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且愿意主动缴纳罚金,悔罪态度较好。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属于群众口中常说的“骗婚”,行骗者以婚姻为诱饵,花言巧语骗取信任,进而诈骗他人钱财,由于被骗者警惕性不高,容易坠入所谓的甜蜜陷阱,让行骗者屡屡得逞。本案中的行骗者利用虚假婚姻信息“放鸽子”式的诈骗就比较典型。目前还演变出有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后又离婚的新型诈骗,其最终目的就是骗取钱财,这种诈骗对被骗者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也是目前最难防范和打击的。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不牢靠,相互了解不可少,一见钟情虽然好,管好钱财更重要。

  (彭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