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关于加强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重要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稳价保供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保证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1。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3。属市场调节价的,不得趁机乱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恶意囤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4。自觉担当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加大物资储备、保障物流畅通、加强终端配送,打通稳价保供“最后一米”。

  二、严打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1。违反明码标价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2。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可处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4。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相关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成都市成华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