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一边免费体验着,一边被四周各式各样的广告宣传忽悠着,有老人心动了,花10300元购买了吸氢机。且不说这吸氢机的效果到底如何,就说这价格——进价4800元,却卖到了10300元,翻了1.4倍。

  这是老年人常常遇到的消费陷阱。日前,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查处了这样一家养生馆。

  “有个氢气养生馆组织老年人开展吸氢活动,吸氢过程中讲解成功案例,组织团购吸氢机,你们快去看看,我怕老人上当受骗。”在接到举报线索后,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家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店内,执法人员看到这里正在通过免费吸氢的方式,吸引招揽体验者进店体验试用制氢机吸氢。店堂内墙上张贴有很多宣传牌和宣传横幅。

  “可以穿透皮肤、粘膜进入人体任何组织、器官、组织细胞”“能中和恶性自由基,具有理想的抗氧化作用”“从人体最基础的细胞体液层面实现平衡,全面改善健康状况”“氢与恶性自由基结合,还原代谢成水,排出体外”“氢气对200多种疾病和损伤具有作用”,宣传广告上,吸氢的好处被吹得天花乱坠。

  “我也不懂,但听起来很有道理很厉害的样子。”现场一位正在体验的老人说。由于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这些宣传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当场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这家店在2021年12月23日取得了营业执照,并以“免费吸氢”的模式从事制氢机等经营活动。购进单价为4800元/台的吸氢机,经过这样一番宣传“忽悠”后,销售单价增加到10300元/台。

  该店销售的吸氢机,真的如其宣传的那样有“神效”吗?“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宣传的内容,缺乏严格的科学依据,也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于虚假宣传,容易误导老年消费者。”相关执法人员表示。

  经查明,当事人从某航天(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氢气生成器”后,通过免费吸氢的方式,吸引招揽体验者进店体验试用制氢机吸氢,并通过店堂内墙上张贴宣传牌、横幅等宣传形式,对“氢气生成器”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日前,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店停止以“免费吸氢”的模式从事制氢机等经营活动,并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