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行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殷鹏

  11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25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以付礼洪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付礼洪利用其在社区工作的特殊身份,纠集并形成了以其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新华社区等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供图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供图

  全案涉及27名被告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付礼洪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六十二万元;曾见辉等其余2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各被告人在犯罪期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包括该案查封、冻结、扣押在案的房产、汽车、手机、存款及孳息等,依法予以没收,对其他违法所得,依法继续追缴。

  2016年至2020年,被告人付礼洪利用其在社区工作的特殊身份,纠集并形成了以其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曾见辉、龚强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张朝江、宋兵、杨敏、周进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伙同其他同案犯,先后在温江区柳城街道新华社区等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通过胁迫手段强拿硬要工程或者敲诈勒索施工方,非法盗挖连砂石矿产,收买国家工作人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付礼洪等27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行贿、受贿等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具有的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温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