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去年才生了孩子的“单独家庭”,要生第二个孩子,女方不到30岁的话,还得再等等。此次修订,生育间隔仍按原规定执行。条例中关于生育间隔的规定为“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条例明确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即日起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拿到“再生育审批证”后进行生育才是合法生育。在新政策实施前生育两孩的,属于违法生育行为,仍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