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15日电 (刘刚 马琳寒)记者15日从雅安市芦山县警方获悉,在“奋进1号”专项行动中,近日,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场挡获“酒驾”男子武某某。

“酒驾”男子被拘留(芦山警方 供图)“酒驾”男子被拘留(芦山警方 供图)

  据介绍,当晚,芦山交警大队在龙门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途经的轻型货车时,发现驾驶人浑身散发酒气,随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测试。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为79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当事人武某某的驾驶证已经注销,而且武某某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因“酒驾”曾被处罚过,此次已经是第三次“酒驾”。

  最终,芦山警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武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了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