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摄 影报道

  如今,不少小区都施行停车位“一车一位”的管理模式,即,一辆车只能固定停放在一个车位,如果换停另一辆车,则会被收取临时停车费,问题来了,如果业主家有两到三辆车,或者一个车位备案两辆车牌号,是否该另行收取停车费?

  1月14日,家住成都市中鹏花园C区的业主金女士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反映,她就遇到了这一“困扰”。2019年10月,金女士在该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白天,司机会来接送她和家人工作,会把车停在该车位,夜晚,则由金女士自己的车来停车,到了12月份,业委会突然通知她,司机的车辆需要按照120元/月的费用缴纳停车费。

  金女士很纳闷,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如果包月只能包一个车牌号,却不是一个车位的使用权,那么购买车位的意义在哪里?于是,她将该小区业委会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规定。

成都市青羊区中鹏花园“一车一位”规定引发业主质疑。成都市青羊区中鹏花园“一车一位”规定引发业主质疑。

  吐槽 司机停我车位还收费

  中鹏花园C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附近,有600多户业主。停车楼有单独的编号,共5层,有303个商品停车位,负一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场。

  去年10月,金女士花了10多万元在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车牌号绑定的是自有车辆号牌“川A×××91”,使用期限至2039年2月19日。

  平时,由于工作原因,会由司机开着号牌为“川A1×××2”的车辆,接送金女士及其家人上班;晚上,她自己的车辆会停放在该车位。

  原本,金女士以为,自己购买了一个车位,所有权在自己手上,但到了去年12月份,小区业委会通知她,需要对司机的车辆按照120元/月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理由是《中鹏花园C区管理规约》有规定“小区内停车严格执行一车一位,绝不允许多车共用一个车位。”

  据金女士描述,在这之前,她曾采用过租车位的方式进行停车,每月两百元,后来小区停车位价格进行公示售卖之后,有人劝她买一个车位更省心一些。于是,她便按照要求购买了车位,并在去年9月取得车位所有权。

  记者在其提供的一份“不动产权证书”中看到,她购买的车位位于车库3层60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她觉得“一车一位”的规定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