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罗丹 苏海琳 记者 余如波)“高铁、动车坐不了,老家不敢回,看到法院的电话都不敢接,这几年的日子过得真恼火!早知如此,就应该早点解决。”近日,在德阳市绵竹法院执行接待室内,被执行人胡某感叹道。

  2014年,被执行人胡某将自己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申请执行人汪某。双方签订合同后,汪某就付清了全部房款,但被执行人未按约交付房屋。

  后汪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法院支持了汪某的诉请,但被执行人胡某一直拒不露面,无法联系。汪某于2019年10月向绵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胡某还有一个尚未履行的本金19万元的金融借款执行案件。胡某多年来一直在外地逃避执行,法官在社区走访调查中未能查找到胡某的具体下落。后经户籍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胡某再婚后育有一子,尚在义务教育阶段。法官以此为突破口通过教育学籍系统查询到其子在南充某小学就读,并计划顺藤摸瓜找到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胡某,告知他相关情况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其发出传票。听到法院已查出子女的就读情况,不履行义务还将可能被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胡某承诺一定配合执行。在传票通知的时间前,胡某主动回到绵竹,联系申请人汪某达成交付房屋的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另一与银行的借款案件,多年来仅利息及罚息已累计20余万元。胡某表示现全部履行确实存在困难,希望能够和对方协商解决。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

  执行难,难在“人难找”“财难寻”。一些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但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想要逃避执行必然越来越难,并且得不偿失。绵竹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绵竹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逃避执行必将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在此也敦促被执行人早日理性面对执行,诚信做人坦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