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周梦颖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周梦颖摄

  四川在线消息(郭慧琳 记者 魏冯)1月15日上午,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作工作报告,代表检察机关交出一份“2019答卷”。

  深入一线调研为群众解难题,抓牢抓实系统内政治巡察,制定上百条整改措施

  泸州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对口联系企业、村、社区等开展调研,为群众化解难题96个,排查执法风险点276个,提出防控措施290个。

  抓牢抓实系统内政治巡察,自觉接受省检察院政治巡察,紧盯问题,制定111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6项制度。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3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对1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回头看”。

  守平安、护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四大“关键词” 回应群众关切

  守平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全年批捕黑恶犯罪94人、起诉7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件,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件。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批准(决定)逮捕13人,起诉7人,移送线索7条;深度分析涉黑恶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6件。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在全省第二次扫黑除恶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护增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泸检10条”,探索建立“三问一评”工作法,与泸州市工商联携手设立自贸区 “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法起诉侵害泸州名优酒注册商标、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70人,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84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件。

  惠民生,切实回应人民需求。对纪委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11件12人,起诉34件47人。同时,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活动,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5人;推动国家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8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6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21人,起诉56人,监督补种林木4000余株、补投鱼苗6万余尾、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资金63万余元。

  保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信81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均做到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02件,占已审结刑事案件数的46.4%,上诉率仅为1%。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60件,助力国土、教育、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