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有关政策。2月7日,四川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还联合下发了有关通知,提出企业可缓缴社保、以及符合条件可申领相关补贴等一系列举措。

  2月10日,针对这一系列举措,四川省人社厅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延期缴费如何申请、缓缴社保费是否产生滞纳金等等一些列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此外,记者了解到,2019年四川省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此前的19%制度性降低至了16%。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的解读,今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继续执行16%的费率。

  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如何申请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

  答: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通过网厅、手机APP、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途径向社保(医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

  问:对受疫情影响,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如何申请缓缴?

  答: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省本级参保企业缓缴事宜向省社会保险局申请,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