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余如波)记者2月10日从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配合全市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甄别,有效阻断人员流动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即日起,购买退热止咳药的患者或家属,需凭医院处方实名登记并备注患者情况。

  根据德阳出台的《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药实施登记的通知》要求,零售药店需在醒目处张贴书面提示告知书,对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的患者,首先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对确需要购买退热、止咳药的患者或家属,需凭医院处方药凭证销售,而购药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患者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体温等信息再销售。由他人代购的也应实名登记并备注患者情况。

  零售药店每天将销售退热、止咳药品信息登记表上报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汇总后及时传递至县(市、区)疫情指挥部或卫健局进行后续跟进处置。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购买退热、止咳药必须要求实名登记,是为了配合全市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甄别。“个别群众有可能被传染上新冠肺炎当成了普通感冒来治疗,这样延误了自己的病情,同时也造成疫情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