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取用水“红线”用水总量力求“低增长”

  《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25亿立方米以内,较2019年增幅不超过10%。这称得上“低增长”。

  如何实现“低增长”?“提高存量使用效率后,就要管控增量。”省水利厅节水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执行地方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取水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刚性约束条件。

  明确各地取用水的“红线”。1月初,省政府批复,省水利厅正式公布沱江等川内12条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机制,宣布今年起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核定用水总量、强度指标。“就是要给各地提个醒,有多大锅,下多少米。”前述负责人表示,这样可逐步引导各地产业布局与自身水资源禀赋更相适应,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建立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逐个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现节水要素“一票否决制”。“划定‘红线’是大框架,具体到项目则要从细节入手。”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把住取水许可审核关。我省已正式启动取水设施整改行动,边查边改,预计年底前将完成全省城镇、江河湖泊和水库主要取水设施摸排与问题反馈,杜绝擅自取水、水资源滥采等行为。“该退出的就退出,该整改的就整改。要实现科学、规范和有序取水。”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

  节水压力层层传导 水价和用水权改革更精细化

  保证落实,要逗硬考核。“得有个‘指挥棒’,层层传导压力。”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在水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监管力度不强、管理相对宽松。今年起,我省将逗硬执法机制,把节水工作成效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明确奖惩措施。用水定额管理不达标、节水措施不配套的企业和地方,不得新增年度计划用水指标。

  在1月20日的联席会上,有部门负责人呼吁:加快我省节水工作法制化进程。我省现有的与节水相关的法规和规章相对分散,系统性和协调性有待完善。节水工作涉及22个业务主管部门,“权责界限是什么,都要有个说法。”

  这有望在年内解决。我省正加速《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廓清各部门职能界限。

  有严管,也有松绑。从今年开始,四川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价格将更贴近市场,全面启动农业和生活用水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探索用水权制度。

  水价改革将更为精细化——分区域、分行业,在农业领域实行“基础水价”加“超额累进计价”两部制水价,在城镇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工业领域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行业制定不同水价征收标准。

  用水权改革方面,取水户和用水户在用水许可内的节约水量,将可参照当地价格以多种方式转让。

  “不能让积极节水的企业吃亏。”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还将研究水资源税征收调整办法,以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节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