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依法防控“硬核”力量  

  全市办理涉疫案件近70起依法查处220余人 

  遂宁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梁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公安局组建了146个街面巡逻组,全面加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并配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办理涉疫案件近70起,依法查处220余人。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法律法规是保障。2月5日,市公安局发布了《遂宁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切实做好突发疫情防控工作,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保障,以法治筑牢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通告》就疫情期间存在的14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治工作。

  “根据《通告》的第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南津路派出所民警刘文韬介绍道。

  《通告》明确指出,凡是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等防控措施的;谎报警情、疫情,编造传播涉疫谣言或者明知是涉疫谣言,故意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挪用、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损毁涉疫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疫情防控名义,采取编造募捐、救助或研制、生产、销售疫情防控产品等手段诈骗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号召全市人民,疫情期间,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落实党委政府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