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四川蓬安县龙蚕镇发生1例狂犬病病例,患者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当地官方公布的关于患者信息的“报告卡”内容显示,逝者成某系一名差两个月才满3岁的女童,于2月9日发病,2月10日死亡。

  据蓬安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情况通报称,2月10日,该县龙蚕镇千丘磅村发生1例狂犬病病例,患者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情况通报还称,为有效制狂犬病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该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五条“发生人、畜狂犬病的城市街道、农村居民点及其附近一至三公里范围内,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疫点”,第十三条“发现狂犬病疫情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建立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机构,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确定疫点,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捕杀疫点的全部犬只和患狂犬病的其它动物,并将疫情及时通报给毗邻地区”之规定,确定狂犬病疫点,实施狂犬病防控工作 。

↑情况通报。↑情况通报。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